2月3日,福斯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与潼芯德润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嘉兴德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德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该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从事柔性薄膜砷化镓电池片及其他柔性砷化镓薄膜产品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据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211万元。福斯特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将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出资占比 77.86%。
对于上述的投资合作,福斯特表示,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对砷化镓产业链的理解与互动,链接更丰富的产业资源,加快拓展公司对新型太阳电池封装材料的研发及应用,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截至2月3日收盘,福斯特当日涨幅达10%,收盘价为18.7元/股。
来源:数字新能源D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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