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65.04%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倾销以27.5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现行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9.72%-41.5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回溯来看,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率先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5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此后,美国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期限,同时延长了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征税期限。
2025年8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至此,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仲裁,成为其对中国光伏产业链实施的最新一轮贸易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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