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新能源DataBM.com获悉,8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同步启动了对上述涉案产品的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公告显示,利益相关方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完成应诉登记,于9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在10月10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继2014年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首轮“双反”调查,2015年正式实施征税措施以及2020年第一次日落复审作出终裁后,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业链发起的最新一轮贸易围堵。具体如下: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5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税令。
2020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0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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