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力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2-20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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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方案》结合县域科技创新实际需求,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协调联动,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县域科技创新水平,推动县域经济迈向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方案》建立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机制,通过科技创新组织、产业技术创新、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八大方面十六条具体指标,对各旗县创新水平进行评价,将各旗县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为激励旗县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确对在首次年度监测评价中进入一类的旗县,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对后续年度进入一类前3名的旗县,奖励500万元。对在监测评价中类别提升或排名大幅提高的旗县,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同时,《方案》强化奖励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方案》提出,到2027年,各旗县科技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积极性显著提高,在内蒙古形成县域创新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一、二、三类旗县的数量结构明显优化。到2035年,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一类旗县数量超过30%,在全区形成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燎原之势,为更高层次推进创新型内蒙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将牵头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科技委成员单位配合指标监测工作,共同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发展,为创新型内蒙古建设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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