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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须尽快出台

   2009-09-08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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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黄鸣近日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后,建议尽快出台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黄鸣近日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后,建议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法有关税收优惠的实施细则,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税收优惠。
黄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在实施中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认同。但因法律本身的不完善以及实施细则一直未能出台,特别是对可再生能源的税收支持不明确,使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受到种种制约,替代常规能源的发展步履艰难。目前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美国经济低迷形势下诞生的奥巴马政府,把开发以太阳能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作为美国经济新引擎,其能源新政的关键措施之一,就是给予可再生能源企业税收优惠,资助企业发展。在此之前,丹麦、希腊、西班牙等很多国家,动用巨大的财税力量,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黄鸣认为,我国是一个能耗大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超过40%。常规能源大量消耗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非常严重,成为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民生问题之一。从可持续发展来看,大力开发以太阳能光热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是我国产业升级、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需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法有关税收优惠的实施细则,加大可再生能源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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