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我区出台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备案支持暂行办法

   2023-05-12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包文
46
核心提示:#playercontainer { margin: 0 auto; text-align: center; } if("".length>0){ cyberplayer("playercontain
#playercontainer { margin: 0 auto; text-align: center; }
cript> if("".length>0){ cyberplayer("playercontainer").setup({ ak:"7cad32de69ae2585c90ce1ae801fd124", width: 600, height: 400, stretching : "uniform", startParam : "start", starttime: 0, file :"", image : "", autoStart : false, repeat : true, volume : 100, controls: true }); } cript>

为引导自治区企业在发达地区建设飞地研发中心,创新人才引育方式,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备案支持暂行办法》。

办法》所称飞地研发中心是指自治区企业在区外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建立的,通过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活动服务自治区企业的研发机构,具体分为独立研发机构联合研发机构两类。

《办法》分别明确了独立研发机构、联合研发机构在运营管理、科研场所、研发团队、实施科研项目和研发成果在宁落地转化等方面需要符合的备案条件和程序,从科研、绩效、人才三方面明确了奖补标准和支持政策。一是科研经费支持。首次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和联合研发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二是综合绩效评估奖励。根据每三年一次的综合绩效评估,结果“优秀”的独立研发机构和联合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补。三是人才政策支持。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可申报自治区人才小高地,获批后给予50万元支持申请建立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获批后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支持,进站博士给予1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申请组建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获批后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研发人员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月5000元补助,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硕士给予每月3000元补助,连续补助5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研发人员可申报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获批后培养期内给予100万元支持可申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获批后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支持和奖励;申报宁夏杰出人才奖塞上英才塞上名家系列等人才奖励获批后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万元奖励备案的独立研发机构聘用的国(境)外人才可申报自治区国(境)外人才项目,获批后给予一定支持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