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支持与大院大所合作

   2018-07-02 安徽广播电视台—全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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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通

省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若干政策》。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合肥、芜湖、蚌埠各县(区)与大院大所合作全覆盖。

省政府出台的《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从五个方面加强与国际著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名跨国公司实验室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知名科学家及其科研团队合作。

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都有相应的资金补助。省科技厅副厅长罗平:“省在研发机构落户市支持的基础上,按落户市对研发机构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依据绩效情况,省按照落户市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50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对支持大院大所在皖设立的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也作出具体规定。对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确需使用编制的,可由省里调剂部分事业编制供其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江淮优才卡”。罗平:“持卡人可享受无需社保证明购买住房、申请出入境证件、申报省人才项目、本人及家属落户等基本服务事项,并可办理长期签证、医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优惠服务事项。”

据了解,这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专门针对与大院大所开展合作的政策。通过这项《政策》的实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合肥、芜湖、蚌埠各县(区)与大院大所合作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机制合理、运行高效、成效显著的全省与大院大所合作工作体系。罗平:“通过引进大院大所以及高层次人才,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提升我省的创新能力。”(安徽台记者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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