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科技局出台“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2008-07-28 全椒县科技局供稿
43
核心提示: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氛围,更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信息报送任务,全椒县科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氛围,更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信息报送任务,全椒县科技局研究出台了《全椒县科技局宣传报道工作奖惩办法》。

宣传重点: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科技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以及上级科技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开展宣传;二是围绕企业、基层乡镇、科技创新的经验典型和科技工作取得的成效、科技交流合作活动、科技招商引资以及单位党建、科技服务、效能建设、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宣传。

宣传要求:宣传报道的内容必须与全椒县科技工作或本单位的工作有关;每个人每月至少发表一篇报道文章或专题新闻。

奖励额度:在县级报刊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或专题新闻每篇按10元进行奖励;在滁州市、省科技厅或知识产权网、县市区工作网上发表的文章或、简报或专题新闻每篇按原稿费的五倍进行奖励,没有稿酬的每篇按15元进行奖励;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或专题新闻每篇按稿酬的6倍计算奖励;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专题新闻每篇按稿酬的10倍计算奖励;在国家级重要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或专题新闻奖励实行一事一议。单位每年年底对各位工作人员发表文章或专题新闻投稿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评比,对工作出色、投稿积极、发表频率高的人员将给予特别奖励。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