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评价工作是引导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导向、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日,为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科技部研究修订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体系》)。
《体系》重点围绕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发展动力、发展支撑、发展环境、发展路径、发展绩效五大方面,形成了“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绿色发展和宜居包容性”“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力”“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五个一级指标。同时下设46个二级指标,包括41个定量指标和5个定性指标。
《体系》构建突出了如下特点:一是突出发展新动能的打造,设置较多“当年增量”型指标;二是突出研发相关的指标,反映新形势下加强创新的迫切要求;三是突出“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新增多个生态环境类指标;四是突出引导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数字化产业进行了初步的统计分类和测算;五是突出统筹兼顾和公平合理,考虑园区间规模和区域的差异,对部分创新和环保指标设置了加分系数;五是突出企业培育,通过“企业数”指标引导园区培育企业群落;六是支撑火炬统计工作,增强检验与核算。
《体系》构建为我省加强高新区建设,推动高新区切实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优化高新区评价服务具有指导意义。
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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