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促进全省数字经济的发展,安徽省经信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细则"共有"申报条件和材料""审核程序""管理监督"三大部分。在"申报条件和材料"中,对每个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方式都介绍得很清楚。比如:奖补"互联网+制造"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中奖补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获批工信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申报材料: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支持方式: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又如,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企业--软件行业,申报条件:上一年度进入"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发布名单;申报材料:本细则要求的基本材料;支持方式: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在"审核程序"中,规定的程序有6个,即下发通知,组织申报,组织评审,资金安排,方案公示,资金下达。在"管理监督"中,规定了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市、县、区经信部门承担初审和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省经信厅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政策项目的核查等工作,并负责"细则"的解释;省财政厅负责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涉企项目进行比对。"细则"还强调严格执行有关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安徽省经信厅制定的支持数字经济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规定具体,权责明确,奖惩分明,条目清楚,易于操作,便于管理,是一个很好很详细的文件。认真贯彻实施这一细则,必将使安徽省数字经济取得更好成绩,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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