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起,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榭街道、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乱堆放集装箱集中清理行动。本次行动将集中对我区公共场所及已征用土地内未经审批堆放的所有集装箱(含集装箱体、集装箱内物资)进行清理,要求集装箱所有权人须在2020年12月25日前自行完成集装箱搬离,逾期仍未搬离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公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并强制清理。下一步,我区将通过强化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执法保障,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强化公共场所秩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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