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鹰潭市政府决定赋予鹰潭高新区16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赋权鹰潭高新区直接行使事项66项,赋权鹰潭高新区直报事项103项。此举将助推鹰潭高新区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模式,助推高新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
据了解,赋权鹰潭高新区直接行使的事项,将集中进驻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由鹰潭高新区管理机构行使或驻鹰潭高新区机构行使,具有与市直授权部门同等的权限;赋权由鹰潭高新区直报的事项,将由鹰潭高新区受理、审核后直接向省直对口部门报送,同时报市直对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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