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6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出台《天津港保税区进一步促进航空物流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将从航空货运吞吐量、贸易及交易市场、货站操作费用等七个方面给予企业支持。
据了解,《政策》共有七项具体条款,立足发展航空物流全产业链,从航空货运吞吐量、贸易及交易市场、货站操作费用、指定口岸功能贸易、厂库房租赁、总部落户等方面给予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的产业支持。本次发布的《政策》有效期三年,到2020年底截止,享受政策的企业要与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正式签署投资协议,并约定相关指标。
据介绍,此《政策》是历年来保税区出台各项相关政策中支持力度最高的。单就总部企业落户奖励一项,对新设立的年贸易额超过10亿元同时年航空货运吞吐量达到1万吨的全国总部、北方总部、华北区域总部,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可达5000万元。
下一步,天津港保税区还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京津冀大交通体系建设,发挥区域功能载体优势,强化口岸功能、招商引资,营造一流大通关环境,推进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