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落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改革,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4月23日,区科技厅牵头组织召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工作实施方案审议会。会议由区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钟国强主持。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区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汇报了会议召开背景;自治区农科院、西藏民族大学、自治区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西藏医院(西藏自治区医院)4家单位逐一围绕“意义与必要性”“前期工作基础”“工作思路”“试点目标”“试点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等六个核心内容汇报了本单位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会人员分别对4家单位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对4家单位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初步审议确定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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