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落实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科技创新财政事权事项,提升地方科技创新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2022年5月27日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第二批)的通知》。省科技厅有关处室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监管工作。
本次下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共计4920万元,涉及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4个类别29个项目。按照通知要求,省科技厅有关处室及时通知29个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合同书和资金预算书,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并将项目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省科技厅将做好对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的监管工作,确保各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费使用合法合规,确保项目实施成效明显,最终实现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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