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城市将试点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1-11-30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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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从科技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前从科技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研究制订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政策,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

据悉,目前我国有包括北京、上海、大连、广州等25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制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此类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

据了解,到2011年年底,国家电网将在27个省(市)建75座充电站和6000多个充电桩;到2016年,将建立400座电动汽车充电站;2016年~2020年,将建立1万座电动汽车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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