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推进工业低碳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要求,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评审工作已完成,第一批55家申报园区通过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5日。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附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第一批)
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第一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