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我省将在前几年对进行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
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2-2015年,对此期间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不分地面、屋顶或建筑一体化,将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3元。省电力公司也将全额收购光伏发电的上网电量,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与企业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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