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据悉,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申报工作已于10月15日结束,各地申报踊跃,一些省拟申报的量远超规定。随后国家能源局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下称《大纲》)的通知,标志着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正在积极快速的落实。《大纲》称为配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申报工作,保障示范区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要求申报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大纲》对示范区建设条件与经济性评价、示范区网架结构和电力负荷、分布式光伏项目及优化布局三方面做出详细要求。
《大纲》 还要求根据示范区内网架结构特征、各配电变电站负荷特性和相关规划成果,分别提出不同水平年示范区和各配电变电站的可接入分布式电源规模。
最后,能源局希望根据示范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分布和各配电变电站可接入分布式电源能力,结合光伏出力特性和示范区用电负荷特性的匹配程度,以最大规模接纳分布式光伏电力和优先保障经济性好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为目标,结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和规模化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有关要求,提出政策与技术建议。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配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申报工作,保障示范区项目建设质量,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请在工作中组织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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