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探索具有濮阳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近日,濮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明确发展目标
到2015年,自主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6%;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3%;取得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件,基本形成要素完备、配置高效、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建成创新型濮阳。
二、推动产业科技创新,提高产业技术核心竞争力
明确产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围绕做大做强石油化工产业,做强做优传统产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创新集成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加强民生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到2015年全市8个产业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各自建立1?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经市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政府通过项目、人才、平台等予以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到2015年,培育2?3个市级以上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到2020年,培育4?6个市级以上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成功创建省级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市财政奖励20万元。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到2020年,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等研发中心总数达到200家。产业集聚区内建成院士工作站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实施技术创新孵化平台建设推进工程,到2015年,每个产业集聚区要结合自己的产业特色,建设1?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濮阳区域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团发展,一体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四、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增强科技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建立组织重大创新活动的部门配合联动机制,实现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活动相互促进。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把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作为自主创新活动的根本目的和主要评价指标。市政府设立种子资金,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人才转化成果创办企业的,种子资金可以投资方式提供启动资金支持,并可提供一定数额的融资担保。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保障机制,切实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确保财政科技经费法定增长、财政科技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市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公共支出比例不低于1.4%,县(区)不低于1.1%。自2014年起,市、县(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增幅要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幅。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科技投融资专项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手段,逐步建立“投、保、贷、补、扶”一体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五、扩大科技对外开放,提高科技创新运用能力
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沟通合作,融入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土地、产业等政策在濮试点。支持我市企业与域外创新力量合作研发。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与我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院所的日常工作推进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定期研究合作内容和项目。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每年在本市或市外技术、人才密集地区组织举办2?3次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对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择优进行奖补。各县(区)也要结合自己的情况,每年开展1?2次专题对接活动。
六、构建创新人才聚集高地,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加大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点培育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和科技团队。搞好学术技术带头人、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产业集聚区内引进博士生3名以上、“211工程”院校硕士生10名以上、“985工程”院校本科生20名以上,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市财政分别奖励产业集聚区20万元。构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通过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为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条件。
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建立重大关键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预警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实施发明专利提升计划,开展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消“零”行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实施产业化的,市财政每项奖励50万元。到2015年,认定知识产权优势区域3个,启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
八、严格考核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市政府将财政科技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发明专利授权量及增长幅度等指标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并每年度对各县(区)研发投入强度、激励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数量、创新孵化平台及企业研发中心数量、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专利授权等情况予以通报。党委组织部门要将科技创新目标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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