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实施“科教兴平”战略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突破口,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了科技支撑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经济危机等方面的巨大作用。
一、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村四级科技领导指挥体系
为加强对全市科技进步工作的统一领导,平顶山市及时调整充实了市“科教兴平”领导小组,市委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了一批硕士以上研究生,到各县(市、区)担任科技副县(市、区)长,各县(市、区)党委公开选拔了素质高、能力强的青年干部到各乡镇,办事处担任科技副职,市委组织部为绝大多数行政村配备了抓科技工作的大学生副村主任,大专生和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1100元和1200元的生活补贴,为科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重大科技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实行了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首席制”,增强了一把手以科技求发展的责任感与紧迫感,使之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今年三月份,市委书记赵顷霖针对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详细阅读并亲自做出批示。
三、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
2009年,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先后决定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平顶山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不断强化对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在这些文件中,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
1、加大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把争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等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对年度责任目标的综合考核认定,总积分排列前3名的县(市)区,授予“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对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主管副职及科技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嘉奖。连续2年获得先进的上述人员,记三等功1次;连续3年获得先进的上述人员,记二等功1次。排序最后1名且未完成当年责任目标的县(市)区,第一年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的给予黄牌警告。对排列前三名的县(市)区,在下一年的科技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且获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的县(市)区,市政府奖励每个县(市)区20万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合力;各县(市、区)也要加强对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2、建立促进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制定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考核办法,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技成果奖励、专利转化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市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市工业企业科技创新评价委员会,按政府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原则实施,采取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每两年评定一次,评价结果排在前30名的企业,授予平顶山市科技创新三十强企业称号,并颁发证书;评价结果排在前10位的企业授予平顶山市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将优先享受科技研发经费支持等优惠政策,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表彰,并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优先推荐省劳动模范候选人。对工业企业组建的国家级、省级技术研发机构,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研发经费补贴。
3、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政府应当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平顶山市和各县(市、区)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市本级财政每年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到2012年达到3%。其中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不低于1%,到2012年达到2%。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市科技局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制定实施办法,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获得国家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配套。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机构,市财政设立“科技创新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市财政局会同市科技局对专项资金进行使用管理,制定实施办法,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贷款担保,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
4、加大对科技创新表彰和奖励力度。设立“平顶山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启动“科技功臣”评选活动。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平顶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人员(第一完成人)中评选“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1-2人,每人奖励30万元,评选“科技功臣” 5-10名,每人奖励10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得“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科技功臣”者,享受市级劳模待遇,优先推荐省劳动模范候选人。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示范企业,对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市政府奖励50万元,国家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市政府奖励3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市政府奖励30万元,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市政府奖励20万元。
5、实施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简称“
四、不断加大对科技的财政和人才支持力度
2008年市财政投入科技研发专项资金1400万元,2009年预计达到1540万元;实施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战略,计划在五年内引进10 名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到我市创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 12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提供不少于
五、召开多次会议研究科技工作
每年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都召开不少于4次会议,研究科技工作,内容涉及全市科技大会、科技投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市委书记赵顷霖于2009年12月初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印发《关于建立科技创新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市长李恩东今年主持召开三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科技创新工作。其中
六、专题进行科技创新工作调研
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调研科技创新工作。市委书记赵顷霖亲自来市科技局调研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工作。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赵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要建立研发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的数量和质量要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提升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长李恩东也专题来市科技局进行科技创新工作调研。李市长现场实地查看了中平能化集团“300万吨焦化焦炉气合成二甲醚示范工程”项目自主创新情况,听取了大汉锁业有限公司“导杆式汉鼎防盗锁”发明专利情况汇报,最后对科技创新工作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对科技工作者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充分体现了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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