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及省政府《河北省基础研究行动实施方案》,近日,张家口市制定出台了《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主要面向当前紧迫需求和未来长远发展,围绕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提升科技研发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聚集创新资源要素四部分内容10条具体措施。
一是对认定的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首次通过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和省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对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该市,给予租赁生产、办公用房“三免三减半”租金补贴。
二是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单位,按到位资金10%给予经费补贴;围绕张家口市“六大产业”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对特别重大创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三是对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孵化载体,按照国家、省级分别给予补助资金。
四是鼓励该市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承接京津雄技术成果、新认定国家和省级国际合作基地、获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单位给予资金补助。
《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为张家口感恩奋进、决战决胜,交好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打造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引擎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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