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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科技局积极加强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学习宣传

   2021-12-30 阿勒泰地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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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3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简称科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3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简称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即将施行。阿勒泰地区科技局于12月27~28日,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宣传,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责任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包含总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人员、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二个章节。

学习会上,阿勒泰地区科技局党组书记晁东瑜结合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的实际,强调:各县(市)科技局、各科(室)要积极加强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实施,为阿勒泰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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