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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1-08-04 福建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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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全方

  为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省政府于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两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新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基本建成,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实现全覆盖。到2035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全面建成,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方案》围绕以自创区引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和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速推动开放协同创新和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等6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主要包括建设以自创区为骨干的科技创新走廊,深入打造福厦泉国家创新型城市,依托高新区布局建设福厦泉科技城;推动自创区带动省内其他高新区协同发展,协同创新经费提高到5000万元;重点支持宁德市建设高新区,努力实现全省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强化高新区评价晋位的激励政策,对国家高新区在全国排名中每晋升1位,奖励50—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300万元,统筹用于高新区创新发展。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早日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有效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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