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新制订的《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该办法将于2010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新的《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人民政府设立贵阳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市最高科技创新奖、市科技进步奖、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市最高科技创新奖奖金金额每项为50万元;市科技进步奖奖金金额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奖金金额为:一等奖6万元,二等奖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