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去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一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8号),制定出台了15条具体支持措施。为帮助企业更好的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近日忻州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启动了忻州市2013年度科技型小微企业确认工作,并于4月14日举办了2013年度科技型小微企业确认培训会。
此次认定的范围为201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企业,同时对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作出了相应要求。其中,优先推荐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经认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 (忻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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