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科技局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

   2013-09-13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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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依法行政,晋中市科技局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审核的通知》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依法行政,晋中市科技局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审核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22条行政执法依据。根据晋中市科技局“三定方案”的职能界定,对由科技局负责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出22条,其中法律3条,行政法规2条,地方性法规7条,国务院部委规章5条和山西省政府规章5条,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2个执法主体资格。按照晋中市科技局“三定”方案及梳理后的执法依据,明确市科技局共有两个执法主体,法定行政机关为晋中市科学技术局,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为晋中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通过这次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市级科技部门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资格,为晋中市科技局进一步加强科技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晋中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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