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0日,邢台市科技局组织全体人员对《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行集体学习。新颁布的条例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从科技创新重点、研究管理、成果转化、企业技术进步、科技人员等多个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局长赵占平高度重视《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学习和应用,他勉励全体工作人员要清楚的认识新条例作为我省科技领域的一部基本法规,必将推进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必将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创新型邢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副局长李文阔详细解读了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内容:1、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导向。条例规定,对于职务科技成果,应将不低于百分之七十的转化收入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主要贡献人员奖励份额不低于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鼓励科研机构、高校设立成果转化岗位,完成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2、完善了人才培养引进机制,规定在开展自由探索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对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者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关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免责;3、鼓励协同创新,强调完善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协同创新战略规划、重大创新政策统筹衔接,引入京津优质创新要素,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园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专题学习结束时局长赵占平再次要求,全局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领会新条例,严格贯彻新政策,确保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真正发挥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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