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16号)文件,对全面推进落实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省科技厅高度重视,服从大局,精心部署,制定了厅内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成立厅移交领导小组,明确涉及处室的工作分工及职责,并纳入涉及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开展厅直属2家国有企业全面资产清查工作,编制职工及党员花名册,理清历史遗留问题;多次与省国资委对接,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做实做细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召开若干次专题会议研究,根据厅直属2家国有企业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人员情况等实际情况,按公司职工主要意愿,确定集中统一监管及资产处置方案;经省科技厅移交领导小组及厅党组会批准,将方案报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省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二批企业移交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国资委、11家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接收企业以及78家移交划转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等78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云政发〔2017〕63号),并明确78户移交划转企业对口接收企业。其中,省科技厅直属2家国有企业对口接收企业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科技厅在会上做交流发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阶段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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